“拆迁双子女政策给谁享受?”——**凡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已合法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符合双女户条件,且户籍在拆迁红线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均可享受额外补偿安置。**

一、政策缘起:为什么专门针对“双子女”家庭
上世纪末,国家推行计划生育,农村出现大量独生子女户与双女户。为了体现对当年遵守政策家庭的补偿,**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6条**明确:地方可在征地补偿方案中设立“计划生育奖励面积”。于是,各地陆续出台“拆迁双子女政策”,在房屋安置面积或货币补偿上给予倾斜。
二、核心认定:谁算“双子女”家庭
1. 独生子女户
- 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,并持有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;
- 证件须在**征地公告发布前**取得,公告后补办无效。
2. 双女户
- 农村户口,头两胎均为女孩且未再生育;
- 需由乡镇卫健办出具**双女户证明**,并公示无异议。
3. 户籍与产权双重限制
- **至少一方父母户籍**在拆迁范围内;
- 被拆迁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或主要住宅。
三、补偿形式:多给面积还是多给钱
各地执行口径不同,大体分为三类:
- 增加安置面积:如江苏某县,独生子女户可额外获30㎡安置房指标;
- 上浮补偿单价:浙江部分乡镇在评估价基础上上浮10%;
- 一次性奖励金:四川某地直接发放5万元/户,不占用安置面积。
注意:若选择货币化安置,奖励金通常**随房屋补偿款一并发放**;若选择产权调换,奖励面积需在选房时一次性使用,不得折现。
四、易踩的坑:五类常见被拒情形
| 被拒原因 | 案例说明 | 补救办法 |
|---|---|---|
| 证件过期 | 老王1990年的《独生子女证》未年审,被认定失效 | 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年审或换领新证 |
| 户口迁出 | 女儿出嫁后户口迁至夫家,父母仍在本村,但政策要求“子女户籍也需在册” | 提供子女未享受夫家拆迁的证明,申请特批 |
| 再婚后新增子女 | 离异后重组家庭又生育,原独生子女身份自动取消 | 无法补救,政策以“现有子女数”为准 |
| 房屋已卖 | 老张把老宅卖给侄子,自己只剩户口在册 | 需证明房屋买卖未过户且仍实际居住 |
| 公告后离婚 | 公告发布后夫妻为分户假离婚,被认定为规避政策 | 提供离婚真实性的佐证(如法院调解书) |
五、申请流程:七步拿到额外补偿
- 公告关注:征地启动后,村委会张贴《补偿安置方案》,留意“计生奖励”条款;
- 资料自查:核对《独生子女证》或《双女户证明》、户口本、房产证是否齐全;
- 村级申报:向村民小组长领取《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》,填写后附证件复印件;
- 乡镇初审:卫健办与国土所联合核查证件真伪、户籍年限;
- 张榜公示: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,村民无异议后盖章;
- 签订协议:与征收部门签订《补偿安置协议》,明确奖励面积或金额;
- 复核发放:审计部门抽查后,补偿款直接打入指定账户或发放选房单。
六、争议解决:对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
若遭遇“应享未享”,可采取以下路径:
- 行政复核:收到《不予奖励通知书》之日起15日内,向县级卫健局申请复核;
- 行政诉讼:复核维持原决定的,可在6个月内起诉至人民法院;
- 纪检监督:对村干部优亲厚友行为,向乡镇纪委实名举报。
提示:诉讼阶段**可申请先予执行**,避免房屋被先行拆除导致举证困难。

七、未来走向:三孩时代政策会取消吗
2021年国家放开三孩,但征地补偿属于“法不溯及既往”领域。**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双女户证明的家庭,其奖励权益不因后续生育政策调整而丧失**。不过,新发生的征地项目可能逐步取消该条款,转向普惠式补偿。因此,**“老证老办法、新证新办法”**将成为主流。
八、实用问答:把最关心的问题一次说清
问:外孙户口在外祖父母家,能享受吗?
答:不能。政策限定为“父母与子女”这一核心家庭单元,隔代挂靠不纳入。
问:双胞胎算独生子女吗?
答:算。一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仍视为“一胎”,可申领《独生子女证》。
问:公职人员农村老家拆迁能享受吗?
答:只要本人及子女户籍仍在农村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,就可申请。
问:奖励面积写谁的名字?
答:通常登记在《独生子女证》持证人或户主名下,家庭内部可协商析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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